广元市城乡居民 生活保障标准本月起提高50元
时间:2016-07-10 07:30 来源:四川发布 责任编辑:毛青青
原标题:广元市城乡居民 生活保障标准本月起提高50元
7日,市长邹自景主持召开六届市人民政府第116次常务会议。会议审定了我市调整城乡居民 生活保障标准的请示,安排部署了安全生产工作,研究了PPP项目操作规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等事宜。
会议审定了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广元调查队五部门《关于调整城乡居民 生活保障标准的请示》。
根据省民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发布2016年全省城乡居民 生活保障标准低限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城乡居民 生活保障标准将从370元/月、190元/月,分别提高到420元/月、240元/月,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安办关于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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