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端出2017年民生“大餐”——来源:巴中日报
为进一步实现困难群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难有所解,近日,市民政局印发了2017年工作要点,端出了我市今年的民生"大餐"。
城乡低保
11.32万人纳入低保兜底
去年,我市将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3180元/年,超过扶贫线标准,实现了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和扶贫线的“两线合一”。
今年,我市将继续全面实施《巴中市城乡居民 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全面运行低保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坚决清退“关系保”“人情保”“土政策保”;抓实农村低保与扶贫“两线合一”,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符合低保政策的11.32万人纳入低保兜底,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按农村低保标准全额补助。
医疗救助
贫困户医疗自付费用 不超过总费用的10%
去年,我市对重点救助对象住院救助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至70%,年救助上限提高至10万元,全市医疗救助38.3万余人次,累计资金支出1.3亿元。
今年,市民政局将做好全市45万余名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整合民政部分医疗救助资金专项用于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扶持,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救助扶持6.8万人次,将个人医疗自负费用控制在总费用的10%以内;全面推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
特困供养
集中、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200元/人/月、100元/人/月
去年,我市将丧失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和无法定赡养、抚(扶)养人的城乡特困人员纳入保障体系,按集中供养400元/月、分散供养300元/月的标准发放供养资金6306万元。
今年,我市将提高特困供养标准,落实供养保障资金,将集中、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至600元/人/月、400元/人/月,集中供养床位利用率达到65%;全面加强供养服务机构管理,提升服务质量;继续推进全市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探索“公建民营”“公民合建”“民建公助”“医养结合”等多种管理服务模式。
养老服务
新建51个城乡 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去年,全市新建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59个,为80030名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建成12所高标准高质量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保证了全市1.7万名特困人员困有所养。
今年,我市将全面实施《巴中市养老服务产业发展规划》,维修改造公办养老机构床位1000张、新增民办养老机构床位1800张、新建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51个、继续为80030名困难家庭老人和80周岁以上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大力推进养老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与森林康养融合发展,壮大森林康养产业,打造高端养老服务项目。
残疾人福利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提高10元
从2016年1月开始,我市户籍低保残疾对象按照每人每月60元标准领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今年,我市将继续严格执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较之去年每人每月提高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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