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婧怡)“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7月27日上午,在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后,首次举行了被任命人员宪法宣誓仪式。新任命的区政府副区长孙剑楠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宣誓人整齐排列,右手举拳,跟诵誓词。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中东主持宪法宣誓仪式并监誓。
孙剑楠表示,宣誓是一种 ,意味着责任,意味着使命。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他们一定要尊重宪法,维护宪法,认真履职尽责,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恪尽职守,廉洁奉公,为建设“京津卫星城,美丽新武清”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按照《天津市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的规定,今后,全区区、镇人民代表大会及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表决通过或者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区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实行宪法宣誓制度,有助于树立宪法权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有利于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观念,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在宪法宣誓仪式上,宣誓人员可以感受到宪法的神圣,铭记自己的权力来源于人民,来源于宪法。在履行职责时,严格按宪法的授权行使职权,坚决捍卫宪法,维护宪法权威。
投稿邮箱:chuanbeiol@163.com 详情请访问川北在线:http://www.guangyuano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