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水果摊贩误转3万货款被拉黑急落泪
重庆,黄先生开一家水果店,在给顾客找零的时候,不小心给一位20多岁的小伙转了3万元。当黄先生发现问题,联系对方的时候,对方竟然直接将黄先生拉黑,并更改微信号、头像和联系方式,导致黄先生和对方无法联系。目前,黄先生非常着急,但是毫无办法。
1、有人提议,黄先生遇到这种情况,应该赶紧报警,让警方帮忙要回钱财,这可行吗?
其实,这是一个不错的建议,但请注意,对方小伙在该案中并不涉嫌违法犯罪,所以警方并不能采取强制措施,只能通过做工作,让对方认识到错误,主动返还。当然,警方确定了对方的身份信息,也有利于黄先生事后起诉对方。
2、该案黄先生误给对方转账3万元,对方属于不当得利,如果通过警方做工作,对方仍然不返还,黄先生可以通过起诉进行索赔。
《民法典》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其中不当得利又分为善意不当得利和恶意不当得利,二者区分就是当事人是否明知道自己没有获利根据。
如果是善意不当得利,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如果是恶意不当得利,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具体到本案,小伙明知道黄先生转账错误,还故意更改微信账号,拉黑黄先生,属于恶意不当得利,黄先生除了可以要回3万元外,还可以索要诉讼费用。
3、如果黄先生起诉对方后,对方仍然不给付,黄先生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甚至要求公安机关以拒执罪对小伙采取强制措施。因此,只是程序麻烦一点,否则黄先生还是有办法拿会自己的3万元的。
最后,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黄先生开水果店挣钱也不容易,小伙还年轻,应该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取钱财,怎么能做这么不道德的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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