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员端热汤手滑孩子大面积烫伤 太气人了
时间:2022-09-08 22:53 来源:今日头条 责任编辑:毛青青
原标题:服务员端热汤手滑孩子大面积烫伤 太气人了
“太气人了!”浙江义乌,赵女士带3岁的孩子在饭店吃饭,服务员端上热汤时不小心手滑,一大盆滚烫的热汤直接洒在了旁边孩子身上,孩子被烫的哇哇大叫。赵女士表示,自己孩子的肚子、大腿都被烫伤了,被医院诊断为二级烫伤,现在仍在医院治疗!
而令她气愤的是,饭店不愿意承担责任,把责任推给服务员,还表示,赔可以要赵女士走法律程序才行!
【安律说法】
1、不想赔就直说,还美其名曰走法律程序,真是令人可笑。
2、谁该为此承担责任?
从法律上来讲,赵女士带着孩子到饭店吃饭,与饭店之间订立了餐饮服务合同关系,饭店除了有义务提供对应价值的食品和服务,还需要保障赵女士及其孩子的消费时的人身安全。而现在因为服务员的不小心,导致赵女士的孩子被烫伤,这种情况下,饭店不仅构成违约,也构成侵权。饭店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饭店能不能把责任推给服务员呢?
答案是否定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191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拿本案来说,服务员阿姨是饭店的员工,虽然是服务员不小心造成赵女士孩子被烫伤,但是向赵女士承担责任的应该是饭店,而非服务员。而如果饭店能够证明服务员的行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这种情况下可以再向服务员追偿。
4、最后,协商不成,赵女士确实只能起诉维权,但是赵女士起诉维权对饭店就一定是好事吗?从报道来看,饭店败诉几乎是必然,要知道,饭店败诉可不只是要赔钱,还有需要承担相应的诉讼费、鉴定费用!
更重要的是毁了自己名誉,还伤了员工的心!
与其如此,真不如好好与赵女士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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