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女子网购柚子剥开果肉仅核桃大小 大家有过这种经历吗?
“你的愤怒,是在用情怀买单!”近日,甘肃兰州,一女子花了6.9元网购了两个柚子,剥开果肉却只有核桃那么大,女子很愤怒。
卢女士爱吃柚子,发现网购回来的柚子不比实体店里的差,也新鲜,而且划算。
几天前,她发现有一家店6块9毛钱可以买2个柚子,就爽快下单了。收到之后把它打开,看着柚子个头不小,剥开果肉却只有核桃那么大。
她说:“晚上把它打开,结果那么小,我还是很愤怒,就一口把它吃掉了。”
商家对商品的描述与实物不符,卢女士实际上很失望的,但她没有找商家理论,也没有找商家退款或者赔偿,只是用“一口吞掉”发泄了自己的愤怒,然后拍了照片在网上发发牢骚。
卢女士相信商家是诚信的,希望用这样的愤怒引起众人的关注和商家的重视,感情用事,实际上是“用情怀为商家买单”。
曾读过一篇文章《你这么穷,为什么还要为情怀买单?》,读过之后才明白:商人大多没有情怀,有情怀基本也是为了你口袋里的钱。
听说过“雪糕刺客”吗?
就是商家把那些天价雪糕混在普通雪糕堆里,也不明码标价。当消费者拿起咬了一口再去结账时,才发现它是那么昂贵(一般一个雪糕几十块钱),而且因为它的独特,消费者更容易选中它。
因为剥开,甚至是咬了一口,消费者不好意思不付钱。明明是商家的欺诈营销,消费者反而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没有明码标价,诱导消费者购买的行为属于欺诈营销,是违法的。
本来是可以投诉维权的,因为消费者相信商家不是故意的,有时候还觉得为几元、几十元的小钱计较挺丢人的。正是这种心理,商家偷着乐呢:“瞧,又一个上当的。”
买卖本来是公平交易,消费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觉得是蝇头小利不予计较,感情用事,实际上是用情怀买了单。
奸商奸商,无奸不商。
商家和消费者谈的是利润,而不是感情。
消费者和商家谈情怀是一种病,它需要一味药——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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