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开始图谋霸业。“挟天子以令诸侯”,是传统文化思维给曹操定的一大罪状,可这条罪状禁不住逻辑思维的推敲。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那就是说大家承认汉献帝的权威;既然承认汉献帝的权威,那董卓扶立汉献帝有错吗?如果董卓是对的,那大家纷纷起兵讨董卓,这岂不是大错特错?如果大家都错了,那曹操挟一个错误的皇帝,又如何来“令诸侯”呢?面对这些问题,原始思维的人会疯掉。何以董卓挟天子就令不得诸侯,诸侯该打就打,该杀就杀,等轮到曹操干这活的时候,唯有刘备与孙权不服,与之一论长短呢?
曹操与董卓的区别又何在呢?我们来看看董卓干的事情吧。立了新皇帝后,董卓率众大臣上书,要求重新审理陈蕃窦武案,为知识精英*。这是对头的,但问题是董卓在*的道路上走得比任何人更远。董卓下令:将官员和百姓中儿女不孝顺父母者、臣属不忠于长官者、官吏不清廉者,以及弟弟不尊敬哥哥的,统统杀掉。不像刑事犯罪,刑事犯罪是需要证据的,这几条罪名什么证据都不需要,说你不孝你就不孝了,先杀了再说。京城飞血,冤死者数以千计。董卓的智商,进化程度远不适应他所在的位置。而这就意味着曹操的机会。
可见,从做事方面来看,刘备和曹操可以说是一丘之貉,真正的枭雄哪有仁义的,那些人在乱世中估计也活不下来。而他被标榜为汉室正统,估计也是后世儒家学者的需要吧。毕竟拥有一个正统,人们才有代入感。曹操挟天子显然不适合。孙吴后代多暴君显然与他们理念相悖。于是,刘备被幸运地选中了,成为汉室正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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