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末年,风起云涌,陕西汉子李自成出身草莽,在击败明将孙传庭之后,除东北之外已经没有势力和李自成相抗衡。那么,为什么李自成仅仅在北京当了42天皇帝,而后就迅速失败呢?更令人深思的是,李自成为什么没有成为刘邦、朱元璋,像他们开创一番基业,反而灭亡得如此神速?
我们知道,一个人的能力和他所经营的事业是应该成正比的。刘邦、朱元璋虽然出身不好,但能够知人善任、谋略得当,反观李自成,他本人素质是有极大的缺陷的,这导致他本人在灭亡明朝之后没有很好地把握住这个胜利果实。首先,李自成目光短浅,他曾经这样说过:“陕,吾之故乡也。富贵必归故乡,即十燕未足易一西安。”
这就是小富即安的思想,和当年项羽灭亡秦朝之后“衣锦还乡”的思想简直是一模一样的。公元1644年3月18日,李自成曾经派太监杜勋和 帝商量——别打啦,还是求和。他提出了自己的条件,那就是自己割据西北称王, 要送百万军费。条件答应后,李自成答应可以为 充当“灭火队员”,攻打其他起义军,还能够帮助他打满清。但 义正辞严地拒绝了。
其次,李自成缺乏有效能力和管理才干。他连自己的好哥们刘宗敏都镇不住,说到底,他们只不过是好哥们,根本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上下级。进北京前,刘宗敏拍着胸脯向李自成保证:“哥哥,我听你的!”可进了北京,刘宗敏带着农民军四处拷掠明朝官员。
这时候的李自成看不下去了,他对哥们讲:“你们为何不帮助我做个好皇帝?” 可刘宗敏根本不买账,直接回了一句:“皇帝之权归你,拷掠之威归我,你别废话!”李自成默而不语,堂堂大顺政权的皇帝竟然沉默了。这在朱元璋当主子的情况下是不可能发生的。
李自成也有自己的难处,军队那么多人需要有人养活。为此,他专门颁布了《掠金令》。刘宗敏对拷掠一事乐此不疲,他命令部下做了五千副夹棍,夹棍上有棱,铁钉相连。如果你不乖乖给钱,那就对不起了,把你的手足夹碎!他还让人在门口立了两根柱子,好对一些不配合的官员施行凌迟之刑。饱尝铁拳的明朝官员不无愤慨地说:“是岂兴朝之新政哉,依然流贼而已矣。”
刘宗敏率部下还趁火打劫,为防止北京城的老百姓逃跑,他们甚至采用了连坐之法,“令十家一保,如有一家逃亡者,十家同斩”。这些底层人得势之后,一旦做起恶来,那也真是丧心病狂!曾经的打铁匠刘宗敏对吴三桂估计不足,竟然强占陈圆圆,导致吴三桂对大顺军降而复叛。
4月份,多尔衮的八旗军与吴三桂的关宁铁骑击败李自成的大顺军。李自成随后退出北京,仅仅一个月后,他在湖北九宫山遭到杀害,年仅3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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