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景山喜隆多大火
石景山喜隆多大火虽然已被扑灭,但在救火过程中壮烈牺牲的两名消防员依然让人悲痛万分。就算控制住了麦当劳和喜隆多超市的相关负责人也挽不回两条鲜活的生命了。火灾如此无情,那些商家们为什么就不能严格做好防火措施呢?
据悉,在10月11日的凌晨两点多时,石景山区苹果园南路的喜隆多商场发生大火。火情最初起于一层麦当劳外卖处,大火引燃商场外墙广告装饰材料,最终蔓延进商场内部。因现场火情复杂,火势凶猛,消防官兵奋战8个多小时,大火终被扑灭。不料令人无比痛惜的是,两名消防指战员在扑救过程中壮烈牺牲,他们分别是石景山消防支队司令部参谋长刘洪坤(少校警衔)和八大处消防中队副中队长刘洪魁(中尉警衔)。据了解,在大火发生之时,并不值班的消防支队参谋长刘洪坤主动请缨,带八大处消防中队副中队长刘洪魁进火场侦查,建筑突然坍塌致两人牺牲。两人遗体相依搂抱,被从废墟中抬出后,众消防员跪别。目前,商场和麦当劳相关责任人已被警方控制。
烈士授予条件
石景山喜隆多超市大火所致的财产损失肯定是巨大的,但这不是最让人惋惜的。最让人痛心的该是在这场大火中,两名无私奉献投身救火的消防官兵被大火无情吞噬,壮烈牺牲。这两位壮烈牺牲的消防官兵是符合烈士授予条件的,当得起革命烈士的称号。那么烈士授予的条件都有哪些呢?
根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中国人民和人民解放军、公安、武警部队等指战员,在革命斗争、保卫祖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壮烈牺牲,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方可批准为革命烈士:
①对敌作战牺牲或对敌战负伤后死亡者;
②对敌作战致残后,不久因伤口复发而死亡者;
③在作战前担任向导、修建工事、救护伤员、执行运输等战勤任务牺牲,或者在作战区守卫重点目标牺牲者;
④因执行革命任务遭敌人杀害或被敌人俘虏、逮捕后不屈不挠遭敌人杀害或受折磨致死者;
⑤为保卫或抢救人民生命、国家集体财产而壮烈牺牲者。除以上5种情况外牺牲的人员,如果光荣事迹突出,足以为后人敬仰和学习的楷模,经有关部门审核后也可以批准为革命烈士。(法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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