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携枪与藏獒对峙
警察携枪与藏獒对峙,最终被屠夫制服。神鬼怕恶人,藏獒怕屠夫。警察携枪都没能制服的藏獒,却被屠夫轻易带上项圈。这实在是神奇之极。警察携枪与藏獒对峙想必十分危险,而藏獒的危害性想必也是众所周知。警察携枪对峙也足以看出事件的分量,藏獒凶猛,幸好无人受伤。
俗话说,狗急了跳墙,何况是犬中之王藏獒呢?2月20日凌晨,一只成年流浪藏獒打破了广东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沙津横社区的寂静。江门警方出动10余荷枪实弹的民警和治安员。最后,将藏獒围堵在一间印刷厂内的狭窄三角地带。他们请来一名资深屠夫,屠夫仅用几秒钟就将其顺利制服。“我不怕狗的,罗威纳犬(世界上 有勇气和力量的犬种之一,被用于看守牛群。)看到我腿会发软。”面对询问,富哥笑答。“我对他说,不要动,我不吃狗肉的’。可能它听得懂。就乖乖地跟我走了。”
人民警察的义务
警察携枪与藏獒对峙,这是否属于人民警察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人民警察必须做到:
(一)秉公执法,办事公道;
(二)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三)礼貌待人,文明执勤;
(四)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
二、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
人民警察应当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三、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其职责范围内的紧急情况,应当履行职责。
因此,警察携枪与藏獒对峙是为了保护公民人身安全,属于警察义务之一。
警察携枪与藏獒对峙,想来都觉得情况险恶。而藏獒轻易被屠夫制服,则众说纷纭。比较合理的解释就是屠夫身上有血腥味,并非一般的血腥味。绝大部分动物濒临危险都会出现一系列的生理反应,产生分泌物,使分泌到血液后会有一种特殊的气味,原本就是警告同类危险的信号,屠夫身上的气味由此而来。狗鼻子灵敏,自然能嗅到这种气味,所以对屠夫比较紧张。生活总是伴随着危险,遇到法律问题时,可多咨询律师。(法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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