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发生金店劫案
南宁发生金店劫案,歹徒如此大胆,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就闯进店中作案。因为没有更加详细的报道,我们不知道整个作案过程的细节是什么,但是想必歹徒也是个中高手,能够全身而退,真是不简单,这也考验的了金店的安保措施,看来安保措施还要加把劲。
3月8日下午,一名头戴鸭舌帽的持刀男子,在广西南宁朝阳路一家金店砸开柜台抢走1000多克、价值约29.8万元人民币金饰。这名男子随后逃离,无人受伤。当地警方已经介入调查。
抢劫罪如何处罚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
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抢劫罪的主体。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南宁发生金店劫案,难道真是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吗?社会真的没有秩序可言?一旦被抓住,这位嫌疑人面临的将是法律的重罚,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以身试法,都是十分愚蠢的行为。像这方面的法律问题,可以向律师求教。(法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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