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法院飞龙法庭四措并举力创阳光型法庭
时间:2016-05-03 22:38 来源:川北在线原创(guangyuanol.cn) 责任编辑:毛青青
武胜法院飞龙法庭四措并举力创阳光型法庭
今年以来,武胜县人民法院飞龙法庭以“三型法庭”建设为契机,不断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四措并举积极打造阳光型法庭。
一是依托司法公开平台,拓宽法庭公开事项的深度与广度。严格执行裁判文书上网制度,对已生效的裁判文书及时上网,并制作不上网文书备案表,做到“应上尽上,不上有因”。通过网络载体,积极开展庭审微博直播活动,将庭审过程主动“晒”在阳光下,让当事人和群众有更多方式了解法庭审判工作。同时,法庭主动在公示栏处,公开全庭干警个人电话与办公电话,全方位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是拓宽内外公开渠道,完善内外监督制度。法庭通过大调解平台主动与各村、组干部联系,及时了解案件当事人的心理活动,充分发挥“千里眼”“顺风耳”的作用。同时邀请村社干部参加旁听,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对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允许当事人亲属、法律工作者和公众旁听。在安排陪审员方面,采取随机抽取、属地优先、属地回避等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陪审员调解经验丰富、现身说法、可信度高等优势。
三是杜绝低级错误,建立“三·三”检查制度。为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克服裁判文书中原、被告颠倒,身份证号码不准确、案号张冠李戴、错别字、标点号不规范等低级错误,法庭干警按照“三·三”检查制度的要求,力争杜绝裁判文书低级错误的发生。首先案件承办人制作好判决书,至少读三遍才能发给其他合议庭成员核稿;其次经分管院领导或者庭长签发的法律文书,书记员再校对三遍;最后庭长定期对全庭裁判文书进行随机抽查,凡裁判文书出现三个以上问题,即按规定对承办人进行惩罚。
四是延伸审判触角,加强案件回访制度。法庭制作了案件回访卡片,明确回访内容、范围与方式。回访内容主要针对群众婚姻家庭生活矛盾纠纷中反映强烈的一些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回访范围包括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的意见、情绪状况,调、判是否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困难等。进一步扩大回访方式,采用电话访、到庭访、上门访和书面访相结合的方式,尤其以电话回访和上门回访为主,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回访工作。(供稿人:曾勇钧 吴川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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