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限制 宜宾户籍制度实现“四个全面放开”
时间:2016-07-19 14:57 来源:宜宾市府 责任编辑:毛青青
宜宾市在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中,实现了“四个全面放开”,切实降低了落户的各种限制条件,基本达到了“全放开、零门槛”。
全面放开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人员的落户条件
即在宜宾市行政区域内有合法稳定住所人员,包括租房居住的人员,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都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城镇居民户口。
全面放开在城镇合法稳定就业人员落户条件
在宜宾市行政区划内无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但是有合法稳定的就业,即有合法稳定工作的人员,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也可以在就业地申请登记城镇居民户口。
全面放开城镇投靠入户限制
允许居民投靠城镇户籍亲属,不受年龄、婚姻状况等限制,只需要提供本人或监护人以及亲属书面申请即可落户。
全面放开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的落户条件
对于全市农村居民本人自愿转为城镇居民的,提供本人书面申请即可在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直接申请登记为城镇居民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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