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陶的关系恶化后,陶的家人与樊 萍协商,想让她交出协议书的原件,并赔偿她3万元精神损失费。6月6日,陶的家人按约定取走协议书原件,樊 萍按要求写下“不得公开陶的隐私”等协议内容。但此后陶毅还来找她,表示要娶她。
樊 萍播放的手机录音,有双方在一起时的对话声音,时间显示是5月3日以后。在她出示的5月3日以前的手机短信上,有双方以“老婆”、“老公”相称的字眼,其中一些陶发来的短信显示“你离婚后就嫁给我吧”、“老婆,我会给房租的”等内容,短信发送时间显示是去年12月。
调查 是否有违法之事尚无结论
10月16日下午,南国早报记者来到陶毅所在单位。在墙上张贴的政务人员公开名单上显示,陶为港南区地税局八塘分局的局长。
陶毅外出公干,他的上级领导港南区地税局局长吴女士接受采访时解释说,陶确系该局八塘分局的局长,是一名公务员,但她认为,樊的事情是他个人生活问题和道德问题,与樊所举报称陶有违法之事扯不到一块。
“前段时间,陶的母亲主动来向我们反映,说樊经常在凌晨来她家来拍门,影响他们的生活。如果樊影响到单位的正常工作,她就让儿子辞职。陶的母亲还说,陶家已要回协议书,并补偿对方3万元。”吴女士表示,当时樊已签字答应不再纠缠此事,事后她又提出要陶赔偿她10万元。陶家认为她有敲诈勒索的嫌疑,并表示樊若再纠缠下去他们就报警。
吴女士还称,樊 萍已向自治区有关部门举报陶,贵港市相关部门正在调查。
说法 “她分明是敲诈我”
10月17日上午10时左右,陶毅在电话中称,他与樊 萍去年认识,樊当时在贵港市一家娱乐城工作,此后她换了3个场子。双方认识后,他便约她出来吃饭,随后有了交往。
陶毅说,交往期间,樊 萍一直隐瞒她在广东已婚并生养小孩的事实,且在贵港还有一个同居男友,“直至她的男友打电话给我,我才知道此事”。双方交待清楚后,她搬到另外一个小区的楼中楼租住,“但我没给她付房租。这方面有她交房租的证据”。
陶毅承认在双方未离婚前喜欢樊,并劝她离开夜场去学美甲技术,以开店谋生,但她嫌钱来得慢,没有“转业”。“早在两年前,我的前妻就到法院提交离婚诉状,直至今年5月3日我们才正式离婚。这段时间,尽管法律上仍未确定离婚关系,但我们早就分居了。不管怎样,我在正式离婚前与樊有往来,但没有像她所说的那样租楼中楼包养她……”
提及协议书,陶毅称确实系他所写,起因是:有一天晚上在烧烤摊吃夜宵,一女孩坐到他的大腿上,樊出现后跟他大闹一场。其实,那个女孩是他的堂妹,当晚在一起的还有他堂哥等人,“为了缓和矛盾,我给樊写下了协议书。不过此事已经解决,是我母亲去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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