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川北在线
微信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
成都市39个城郊结合部后年彻底改颜换貌
时间:2015-08-26 15:47   来源:成都市府   责任编辑:毛青青
  实现“三个提升”

  ■提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提升市容秩序管控水平

  ■提升市政设施维护水平

  解决“盲点难点”

  ■全面排查环境卫生死角

  ■着力整治市容“十乱”现象

  ■加强维护道路管网等设施

  “提升环境卫生管理、市容秩序管控、市政设施维护水平……”记者昨日从成都市城管委获悉,成都市城郊结合部环境治理专项行动日前已启动,市治理办昨日对全市城郊结合部环境治理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到2017年,成都中心城区(含五城区、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直管区)的39个城郊结合部将告别“脏乱差”现象,彻底改颜换貌。随着“四改六治理”的深入推进,成都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又将着力点向城郊结合部延伸、向盲点死角延伸,为成都推进现代化国际化进程奠定坚实的环境基础。

  3年时间分阶段

  向城郊结合部“脏乱差”开刀

  据了解,成都中心城区共有39个城郊结合部,这些城郊结合部普遍存在市政基础设施落后,菜市场、停车场、垃圾中转站等设施配套不足的情况。

  对此,本次专项治理行动,将按照“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分步实施,建立长效”的工作要求,从2015年到2017年,用近三年的时间,分阶段开展中心城区城郊结合部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力争实现“三个提升”(即:提升环境卫生管理、市容秩序管控、市政设施维护水平),逐步改善环境“脏乱差”现象,为城郊结合部群众营造“干净、整齐、便利”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中心城区容貌秩序水平整体提升。

  专项治理行动,将以城郊结合部出入城通道沿线、河道沿岸、学校周边及文化行业街区、大中型卖场、广场公园、交通场站、集贸市场等公共区域为治理重点和突破口,深入持续地开展环境卫生、市容秩序、市政设施维护的整治。

  全面排查卫生死角

  突出整治各类自发性市场

  记者了解到,这次专项治理行动,将向城区环境“看齐”,着力解决盲点难点问题,如在环境卫生管理方面,全面排查卫生死角,清除各类积存垃圾;清理疏浚河道沟渠,疏掏垃圾淤泥杂物;严格环卫作业标准,提高白色垃圾的捡拾率,规范垃圾清运,合理配套公共厕所等等。

  在市容秩序管控上,着力整治乱搭建、乱堆放、乱占道、乱摆摊、乱停车、乱倒垃圾、乱排污水、乱拉杆线、乱涂写张贴、乱设广告招牌等“十乱”现象。突出整治交通场站、学校、农贸市场等流动商贩聚集区和人流密集地段占道经营集中区,以及各类自发性市场。

  在市政设施维护上,加强道路管网等设施的管理维护,及时整修道路坑凼;及时维护更换破损道路护栏、交通标示牌、垃圾箱,以及灯杆灯具、配电柜、电话亭、信息亭等街面公共设施。并逐步修缮刷新主要道路沿线围墙和建筑,加强园林绿化设施维护。

  建立“脏乱差”问题台账

  管理不力将被严格问责

  据市治理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5月就已经启动了中心城区城郊结合部环境治理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以来,各区城郊结合部街道(乡镇)加大了清扫保洁力度,各类乱象有所遏制,设施维护更加及时,“然而,城郊结合部是环境治理的薄弱环节,不可能一下子就有很大改善,这就需要建立长效机制。”

  记者了解到,本次专项治理行动要求,在全面排查问题的同时,将建立类别问题台账,依轻重缓急问题进行排序,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问题排查出来后,要统筹城管、建设、规划、交通、水务、园林、经信、环保和公安交管等部门的执法力量,立即强化城郊结合部环境专项整治。同时,对环境卫生脏、市容秩序乱等动态管理问题,开展联合执法、加强管理,使其有明显改观;对市政设施破损等静态工程问题,迅速启动整治,争取年底前取得实效。

  本次专项治理行动,将定期不定期组织力量,对重点地段、重点区域的治理工作进行暗访督查,对检查发现、媒体曝光、群众投诉的突出“脏乱差”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管理不力、问题多发的街道(乡镇),将加大曝光和责任追究力度,严格问责、严肃追责。

   投稿邮箱:chuanbeiol@163.com   详情请访问川北在线:http://www.guangyuanol.cn/

川北在线-川北全搜索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注明"来源:XXX(非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②本站所载之信息仅为网民提供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其真实性由作者或稿源方负责,本站信息接受广大网民的监督、投诉、批评。
③本站转载纯粹出于为网民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站不原创、不存储视频,所有视频均分享自其他视频分享网站,如涉及到您的版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站将及时进行删除处理。



图库
合作媒体
金宠物 绿植迷
法律顾问:ITLAW-庄毅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