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县一男子用他人身份证上网被行政处罚
时间:2015-09-20 10:50 来源:川北在线 责任编辑:青青
近日,贵州省遵义县公安局查处一起冒用他人身份证案,行政处罚1人。
27岁的遵义县人高某某在工地务工,平时喜欢上网,9月8日上午,空闲下来的高某某来到南白镇某网吧上网,网吧工作人员发现他的身份证没有磁性无法上网,高某某便想到叔叔的身份证暂时放在他身上的,于是用叔叔的身份证上网。民警对网吧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身份证与高某某本人不匹配,经核实高某某冒用他人身份证上网。
目前,高某某已被遵义县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0元并行政拘留。通讯员:严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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