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成都市低保标准上调
时间:2015-10-31 05:42 来源:成都市府 责任编辑:毛青青
昨日,记者从成都市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从2015年11月起,成都市将提高城乡居民 生活保障标准。我市低保标准已在全国率先实现城乡统筹,此次提标后,成都市还将成为全国 实现低保标准按圈层统一的城市。
此次提标是成都市自“十二五”以来第五次提高城乡居民 生活保障标准,各圈层低保标准平均增长幅度超过10%,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提标后,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和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 生活保障标准为家庭月人均收入550元。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县和郫县 生活保障标准为家庭月人均收入500元;龙泉驿区 生活保障标准维持现有家庭月人均收入500元不变。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新津县、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和崇州市 生活保障标准为家庭月人均收入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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