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本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转型升级,全面提高本院诉讼监督质量效果,稳步推进各项民事行政检察改革任务的贯彻落实,根据高检院、省院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工作要求,5月17日,攀枝花市东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组织专题学习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
学习会上,民事行政检察科负责人结合法条,从监督范围、监督方式、监督程序及监督手段四个方面重点对修改后民事诉讼法中的检察监督条款进行了详细讲解。学习后,检察委员会委员们一致认为,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围绕落实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职责,扩大了检察监督范围,增加了监督方式,强化了监督手段,规范了监督程序,对检察机关加强和规范民事诉讼法律监督提出了更高要求。最后,卢建军检察长强调,今后将高检院《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等涉及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规定定期纳入检察委员会专题学习议程,积极应对民事诉讼法修改给检察工作带来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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