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县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把闯红灯、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当作无关大碍的“细枝末节”,放任自流,严重影响了干部个人以及党的形象,也滋长了社会不文明风气,甚至导致严重危害公众安全行为的发生,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今年以来,盐边县纪委直面县境内党员领导干部交通违法行为屡现的问题,不断思考、探索如何让党员领导干部交通违法行为划上“休止符”。
庭审观摩,以案释法体会违法之“果”。以区域内发生的、影响较大的典型交通违法案件为教材,组织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到庭审现场旁听,让大家充分认识到交通违法并非“细枝末节”,深刻体会交通违法的严重后果。
严格执纪,时刻紧绷党纪法规之“弦”。及时清查党员干部闯红灯、乱停乱放、酒后驾驶、无牌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盐边县纪委监察局陆续处理并通报辖区内党员、干部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案件11件,其中,受到开除党籍处分3人、严重警告处分1人、警告处分4人、立案处理中3人。
三方承诺,构筑自觉遵纪守法之“角”。结合公车改革,私家车增加的情况,在全县范围内选取试点单位,开展党员、领导干部签订安全驾驶、拒绝危险驾驶、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书面承诺,承诺书要求本人、家属、单位“一把手”三方签字,留存单位作为年底个人考核依据,筑牢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铁三角”。
主题宣传,快速传递纪严于法之“声”。县纪委与县公安局联合开展“十大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主题宣传,结合公安部实施党员干部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向纪检监察部门通报制度的解读, 引导广大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自觉遵纪守法,向全社会做出表率和榜样。
全民参与,发动各方紧盯违纪之“行”。运用传统媒体、新兴媒体加强宣传,公布监督电话,畅通监督渠道,让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党员、领导干部的交通违法行为,与公安严抓交通违法行为形成合力,促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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