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林业多项措施助力乡村振兴
时间:2018-05-24 12:35 来源:川北在线 责任编辑:青青
原标题:凉山林业多项措施助力乡村振兴
今年以来,凉山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采取多项措施助力乡村振兴,建设生态凉山美丽凉山。
一是实施生态修复,提升城乡绿化美化。全年实施营造林205万亩(其中:造林102.36万亩,营林102.64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16.47万亩、在8个贫困县实施天保工程二期人工造乔木林2.9万亩、封山育林8万亩,以生态脆弱区为重点,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干旱河谷生态治理、抓好草原和湿地保护与恢复等工程,抓好12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建设,划定全州林地和生态保护红线,强化各类开发活动管控。
二是加强森林管理,保护绿水青山。依法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严格实行采伐限额制度,严格控制森林资源消耗,提高森林资源利用效益,严厉打击破坏森林、林地、林木和野生动植物保资源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力争涉林案件综合查处率达95%以上;全面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及时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严格防控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确保森林火灾损失率控制在1‰以下;切实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和防治,有效控制松材线虫病疫情,确保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内;全面实施天然林保护,充分发挥5322名生态护林员的作用,有效管护好3385万亩国有森林资源和1379万亩集体公益林,切实巩固生态建设成果,确保实现森林面积、蓄积双增长。
三是发展生态产业,助力乡村振兴。新建“1+X”林业生态产业基地100万亩(其中:核桃标准化示范基地10万亩、青(红)花椒45万亩、华山松40万亩、油橄榄5万亩);对已建产业基地提质增效,努力提高林产品供给质量,大力发展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切实壮大乡镇集体经济;实施林产品品牌战略,提高全州林产品竞争力,推进林业生态产业扶贫,助力乡村振兴。
三是深化林业改革,激活发展动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激活发展动力,规范林权流转和抵押,稳定承包权、落实处置权、放活经营权、保障收益权,充分释放全州集体林地的巨大潜力,全面提升集体林业经营发展水平,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林业的多样化需求;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全面推进国有林区改革,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先进森林经营理念的落地生根,提高森林经营的科学化、集约化、精细化水平,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和森林生态功能。
四是加强公园管理,助推乡村旅游。依托全州12个自然保护区,2个国家湿地公园,6个省级森林公园,大力发展森林旅游业。根据《凉山州森林康养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着力培育和打造森林康养基地、森林康养小镇、森林康养人家,营造森康养氛围,发展林生态康养产业,助力乡村生态旅游。
五是弘扬生态文化,提升文明素质。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为载体,积极参与建设自然保护区宣教中心、湿地宣教中心、湿地科普馆、生态文明村、生态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强化名木古树及野生动植物保护,通过生态旅游活动的开展,结合自然环境教育,提升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热爱自然、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意识,促进乡村振兴、乡风文明、生活富裕,全面建成小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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