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三举措”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时间:2018-12-12 17:08 来源:内江市市府办 责任编辑:青青
原标题:内江市“三举措”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生态环境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 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18年1——7月,内江城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41.5微克/立方米,比考核基数年2015年同期下降42.1%;优良天数率78.3%,同比2015年提高18.3个百分点;国控沱江老母滩断面保持Ⅲ类水质。
高度重视,加大领导力度。2017年以来,为推动《内江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督促检查工作的通知》落地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亲临一线调研督导问题整改工作13次,现场检查点位31个。针对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累计督导整改滞后的重难突出环境问题29次、65个点位,并不定期对其他整改完成的环境问题进行回访,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强化监督,推动工作落实。加强工作监督,市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内江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的情况汇报,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针对性较强的建议意见。加强法律监督,按照《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员积极配合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对东兴区“邦泰天誉”建筑工地等进行了执法检查。针对检查组提出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督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推动排污许可、环境监测、重点区域联合防治等工作的落地落实,确保内江人民享有更多的蓝天白云。
加强立法,提供法律保障。自内江拥有地方立法权以来,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工作。2017年,审议通过了《内江市甜城湖保护条例》,已于今年3月颁布实施。2018年启动了《内江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立法工作,目前已经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在积极立法的同时,市人大常委会更加注重对《内江市甜城湖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市人大常委会采取实地调研、听取汇报等形式,促进该条例的落地落实,推动甜城湖保护管理工作进入崭新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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