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湛江市公安局17日通报称,该市坡头区“2·13”特大爆炸案已告破。此前备受社会关注的 为嫌疑人购买原料后自制,现场爆炸威力约为20公斤TNT当量。2月13日13时50分,湛江市坡头区官渡镇黎田上村发生一起特大爆炸案,共造成7人死亡、18人受伤。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案情案前五个月疑犯制
湛江市公安局介绍,犯罪嫌疑人为55岁的陈某麟,曾用名史德胜,是湛江市某工厂职工。下岗后,陈某麟主要在广西居住、生活,在湛江没有固定住所。案发两年前与裴某某开始同居,租住在广西防城港市一出租屋。经侦查认定,爆炸案系陈某麟一人所为。在爆炸中,犯罪嫌疑人陈某麟也负重伤,现在医院接受救治,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湛江市公安局表示,经查明,爆炸案系犯罪嫌疑人陈某麟由于婚姻家庭矛盾、对矛盾对方采取极端手段引发的刑事案件。1997年1月,陈某麟与招某玲结婚,次年12月生育一女。因性格不合,加上陈某麟有酗酒、赌博劣习,夫妻两人从1999年开始分居,至2000年5月协议离婚。离婚后,陈某麟认为是招某玲骗其离婚,在多次纠缠、威胁要求复婚遭拒后,一直怀恨在心,致案发“报复”招某玲及其娘家人。
案发前约五个月,陈某麟在省外预先向他人购买有关原料并自制 。2月12日将自制的 装在一辆广西牌号的夏利轿车上,开至坡头区一酒店入住。2月13日,陈某麟到官渡镇黎田村案发现场踩点后,于13时45分许独自驾驶预先装有自制 的夏利轿车来到官渡镇黎田村三岔路口,并用打火机点燃导火索后,驾车向招某明(招某玲的父亲)家大门冲去,13时50分,陈某麟所驾汽车上的 爆炸。由于招某明当天正在家中为其孙举行“点灯”仪式,被宴请的亲友在爆炸时比较集中,造成了7人死亡、18人受伤。
湛江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经检验鉴定,在该爆炸案中陈某麟所使用的 为自制硝铵类 ,现场爆炸威力约为20公斤TNT当量。
探因孤独和报复心理酿悲剧
记者采访发现,陈某麟的性格缺陷以及与前妻离婚后导致的孤独和绝望生活,最终酿成了这起惨剧。
陈志辉(陈某麟之子)对其父亲的评价是:爱记仇,经常抓住别人的不对不放手;好赌博,下班之后就是打麻将;酗酒、暴力,只要心情不好或遇到什么不顺就会酗酒,回到家里就会做出一些过激行为,而且经常实施家庭暴力;性格孤僻朋友少。陈志辉跟父亲的感情一直不好,陈某麟与招某玲离婚后,陈志辉选择了离开父亲跟继母和妹妹一起生活。最近几年,在要求与招某玲复合被拒后,几乎是“众叛亲离”的陈某麟因此而生恨,并将矛头对准了招某玲一家,多次扬言要报复。为躲避陈某麟,陈志辉兄妹和招某玲搬到远离湛江500多公里外的深圳居住。记者了解到,对于陈某麟这种存在报复心理的“高危”因素,各方面缺乏有效的疏导和重视。湛江市民政局有关人员告诉记者,民政部门主要工作集中在低保,像陈某麟这种无固定居所的人,有关部门很难开展有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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