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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驾致新婚妻亡 敬老院做义工根据表现再适当减刑
时间:2016-07-05 01:01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毛青青

    原标题:男子酒驾致新婚妻亡 敬老院做义工根据表现再适当减刑

    去年12月,焦作一名年轻男子酒驾致新婚妻子死亡、自己受伤,法院决定安排男子先到敬老院做义工,根据表现再适当减刑。近日,法院通过减刑评估,最终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2年并缓期执行。

  2015年12月8日下午,焦作年轻男子张某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带着新婚妻子李某,在途中转弯时,将车驶入路外山沟。事故导致李某当场死亡,张某受伤且摩托车损坏。

  经检测,张某的酒精含量为 29.32mg/100ml,其行为已构成酒驾。经查,张某的妻子李某在事发时未戴安全头盔,而张某本人为无证驾驶,驾驶车辆为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无号牌二轮摩托车。

  张某伤势好转后,警方经事故责任认定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公诉部门指控,张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一人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张某的年龄和车祸危害程度,法院决定安排他到敬老院做义工服务,根据表现进行适当减刑。

  2016年5月15日至6月17日,张某在焦作市幸福港湾敬老院当了一个月义工,每天主要为敬老院的老人叠被,打扫卫生等。

  日前,法院对张某进行社区矫正评估。因张某具备适用社区矫正条件,法院为此决定对张某作出缓刑判决。

  通过减刑评估,焦作中站区法院最终对张某作出有期徒刑2年、缓期执行的判决。(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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