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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住宾馆被虫咬伤 双方尚未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
时间:2016-10-06 20:19   来源:凤凰网   责任编辑:毛青青

    原标题:女子住宾馆被虫咬伤 双方尚未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 

    10月5日凌晨,北京西城区一宾馆房间内,来京旅游且尚在哺乳期的朱女士被虫咬伤,导致其面部肿胀及麻木。该酒店负责人称其酒店卫生条件符合标准,将承担责任范围内的赔偿。目前,双方尚未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

  据朱女士介绍,10月3日,他们夫妻二人带着两个月大的宝宝从深圳飞到北京游玩。10月4日晚6点多,一家人在结束了天安门广场的游玩后,朱女士在网上就近预订了位于西城区佟麟阁路的“岭南佳园连锁酒店北京西单店”的一间大床房,花费259元。

  谁知道,10月5日凌晨,正在熟睡的朱女士被蚊虫叮咬的疼痛惊醒,随后一分钟,朱女士便决定自己的右脸下方鼓起一处长约2厘米、宽约1厘米的包,并伴有疼痛。

  朱女士担心虫子有毒,穿着睡衣就打车到医院,但因需要查血清,辗转四家医院未果。凌晨3点左右,朱女士感到右脸上方有被向上撕扯的感觉,且右脸下方感觉麻木,内部发热。

  接近凌晨4点,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一附属医院为朱女士做了血清检查,结果显示其淋巴细胞百分比超标,快速肌酐低于正常水平,诊断为过敏性皮炎,经过神经内科检查后,医生表示不能排除为蚊虫叮咬导致的面部神经炎。但医生表示,因朱女士处于哺乳期,所开的药服用时有所禁忌,朱女士应于一周后到医院再进行复查,后续治疗方案视其恢复结果而定。

  10月5日下午4时,记者在朱女士所住的房间内,发现房间多个角落及床下有蜘蛛网、蜘蛛、爬虫等。并在酒店柜子内侧看到两只蟑螂,床单下的被褥上有两处较明显的污渍,共约两个手掌面积大小。

  朱女士表示,希望酒店除负担其前一天的医药费、车费、房费外,对其进行一次性精神损失费赔偿约6000元。否则,除去其接下来在北京进行治疗所花的医药费、住宿费、车费之外,要求酒店方另外赔偿其至少一周的误工费约6000元。

  该酒店值班经理表示,自己从事酒店行业多年,蚊虫及蟑螂在北京的宾馆中实属常见。该酒店负责人曲女士表示,酒店的卫生条件符合标准,已通过卫生局的多次检查。

  曲女士表示,会安排值班人员陪同朱女士尽快就医,以避免其身体出现后续问题,并承担其房费、医药费及车费,以及在朱女士服药期间孩子的奶粉费用。但就朱女士提出的精神损失费或误工费问题,曲女士称须与保险公司咨询后再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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