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8日,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书”,决定释放剩余刑罚。于欢的母亲苏银霞告诉记者,上午11点左右,于欢获释回家。
聊城中院在《刑事裁定书》中称,罪犯于欢在服刑期间,能够悔罪认罪,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各项学习,完成劳动任务,确有悔改表现,依法可以减刑。
希望他们一家人在出狱后能够好好生活,以后做企业一定要更加谨慎,多咨询一下律师,凡事要在法律允许的框架下进行,法律不允许的坚决不去触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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