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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母亲起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将宣判 江秋莲索赔207万
时间:2021-12-27 14:52   来源:南方都市报   责任编辑:沫朵
  原标题:江歌母亲起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将宣判 江秋莲索赔207万
 
  12月27日,南都记者从江歌母亲江秋莲的代理律师处获悉,江歌母亲起诉刘暖曦生命权纠纷一案,将于12月31日上午在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开庭宣判。
 
  据南都此前报道,2016年11月3日凌晨,就读于日本东京法政大学的中国留学生江歌,在日本东京中野区公寓,被闺蜜刘鑫(后改名:刘暖曦)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被告人陈世峰后因犯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被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判处有期徒刑20年。
 
  对于案发时刘暖曦在江歌遇害时拒开门的争议行为,2018年10月15日,江歌的母亲江秋莲宣布在国内对刘暖曦提起诉讼。2020年6月5日,该案在青岛举行首次庭前会议,江秋莲向被告提出民事赔偿合计203万,被告及其两位代理律师均未到庭应诉。该案后因疫情原因,法院准许延期开庭。

  4月15日,青岛城阳区法院,该案庭审现场。

  2021年4月15日,该案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开庭,原告江秋莲及其代理律师到庭,被告刘暖曦委托律师出庭,本人未到庭。原告向被告提出民事赔偿部分,因为相关法律条例有所修改,要求赔偿费用调整为207万,含江歌死亡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江秋莲往返日本开庭的交通费用、翻译费用等。

  4月15日12时许,经过三个多小时的庭审后,江歌母亲起诉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审理结束。庭审期间,被告刘暖曦方代理律师做无责抗辩,称江歌遇害是陈世峰的行为造成,侵权责任应由陈世峰承担,被告在事件过程中无任何过错。原告江秋莲及代理律师拒绝民事调解。该案法官宣布,双方分歧较大,合议庭不作当庭宣判,将择期宣判。


 

  12月27日,江秋莲的代理律师黄乐平提供的城阳区法院开庭传票显示,该案将于今年12月31日9时,在该院综合审判庭开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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