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了五年的孩子非亲生!男子一怒之下起诉前妻 法院:赔偿精神损失费2万
时间:2022-08-21 16:11 来源:九派新闻 责任编辑:沫朵
原标题:养了五年的孩子非亲生!男子一怒之下起诉前妻 法院:赔偿精神损失费2万
湖南一男子发现抚养5年的儿子并非亲生,遂将前妻告上法庭,要求返还抚养费及赔偿精神损失费。
近日,湖南岳阳市岳阳楼区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判决女方赔偿精神损失费2万元,并返还抚养费5万元。
刘力(化名)是湖南岳阳人,2015年,他经人介绍和前妻谢芳(化名)相识相恋。
相恋后不久,谢芳外出打工,这期间,两人一直分隔两地。直至同年12月,谢芳才返回岳阳,两人随后同居。
同居当月,谢芳就说自己怀孕了,刘力便和谢芳商量着结婚。
2016年1月,两人登记结婚,刘力给了谢芳4万元现金、1个手镯、1个戒指、1条项链作为结婚彩礼。同年8月,谢芳生产,诞下一个男孩。
2021年2月,两人结婚五年后,刘力发现妻子频繁往返珠海和茂名之间,他心生怀疑,向妻子询问,但妻子一直没有给出合理解释。
后来,他发现妻子的微信通话,方才知晓妻子有了婚外情。
随后,刘力和妻子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儿子由他抚养,妻子谢芳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
离婚后,刘力怀疑儿子并非亲生,遂委托相关机构作亲子鉴定。《司法鉴定意见书》认为,排除刘力为孩子的生物学父亲,即两人间无血缘关系。
刘力遂将前妻诉至法院,要求返还抚养费及赔偿精神损失费。
岳阳楼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孩子非刘力亲生,但其误认为婚内所生儿子为亲生,承担了抚养义务,因此遭受精神损害,刘力要求被告谢芳返还抚养费及赔偿精神损失费,理由正当,法院予以支持,酌情认定被告返还抚养费5万元及赔偿精神损失费2万元,合计7万元。孩子非原告刘力亲生,原告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应由被告谢芳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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