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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联购预售iPhone卷款数千万跑路 公司成立不足2个月
时间:2022-09-16 19:58   来源:海报新闻   责任编辑:沫朵
  原标题:易联购预售iPhone卷款数千万跑路 公司成立不足2个月
 
  今日,有消费者爆料,9月9日iPhone 14手机开始预售后,其在一个名为“易联购”的小程序上,抢到了11台iPhone 14系列、4台iPhone 13系列,总计支付了15.8万元的货款。
 
  但是,几天后当该消费者尝试联系平台询问货品情况时,却联系不到人,等来的都是机器人的自动回复。该消费者表示,自己和其他几位同样花了数十万买手机的朋友都遇到同样的情况。
 
  相关部门:已在调查
 
  《科创板日报》记者查询发现,“易联购”的运营主体为重庆易联购科技有限公司,天眼查显示,该公司于今年7月28日成立,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嘉鸿大道409号时光城1幢17-办公4”。
 
  《科创板日报》记者今日致电渝北区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已经关注到了相关情况,已展开调查,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在登记地址没有找到该公司。该负责人还表示,易联购这家公司是在9月9号将公司地址由重庆渝中区更到为渝北区,现已跟当地相关部门做了通报,同时也对该企业设立了警示,事件在进一步调查中。
 
  值得关注的是,有网友曝光了一份疑似易联购承认跑路的公告,公告署名为优乐购机、易联购,包括“我们跑路了、抱歉了!”的描述。

  律师:或构成诈骗犯罪
 
  针对目前平台销售失联,消费者无法退款等情况,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博对《科创板日报》记者分析表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他表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行为人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属于欺诈行为。根据《刑法》规定,如果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了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则涉嫌构成诈骗罪。
 
  孟博进一步补充,民事欺诈行为中,行为人主观上也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但这种利益是通过民事行为,如通过合同的履行而实现合同的利益;而在诈骗罪中,行为人谋取的不是民事行为的对价利益,而是对方当事人的财物,即使行为人有表面上的“履约”行为,也只是为了掩人耳目或迷惑对方。
 
  另一不愿具名的法律专业人士则向《科创板日报》记者表示,该事件的具体定罪量刑要看最终的事实调查。如果平台并没有货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预售款,就可以构成诈骗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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