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大货车在河南省内黄县的一处不停车过磅点,两年内收到了58张罚单,罚金总额高达27.5万元,罚款的理由都是超限运输。这是为了什么呢?
一辆车两年内收到了58张罚单,罚金总额高达27.5万元
据媒体报道,近日,路过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的大货车司机们反映,频繁接到罚款通知书,明明出发前没超重的货车,在这里过磅都会超重,随后就会收到高额罚单。因为罚得太厉害,很多司机都表示“真的没法干了”。对此,河南省内黄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政策法规股股长张院平回应称:“经过三年疫情,现在财政都没钱了,这叫执法到位,该罚的钱,必须得罚。”
这位张股长的回应引起了公众的强烈不满和质疑。首先,他将罚款与财政收入挂钩,暴露了其以罚代管、趋利执法的本质。其次,他将罚款视为任务,不顾司机们的合理诉求和申诉权利。最后,他将罚款称为“执法到位”,却忽视了其执法程序和依据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这样的执法方式显然是违规违法的,也是对司机们合法权益的侵害。交通运输部三令五申,要杜绝货运乱罚款乱收费,以罚代管,严格禁止粗暴执法、过度执法、趋利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也发了紧急通知,要求非现场执法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要进行审核,确保符合标准、设置合理、标志明显,并强调,执法达不到标准,不得处罚。而内黄县相关部门不只是简单粗暴地将罚款作为执法手段,而没有从源头上解决超限运输的问题。更为重要的是,这种执法方式缺乏程序正义和合法性,无视司机们的合法权益和申诉权利,也没有考虑到当地经济的实际情况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这样的执法行为不仅损害了当地的形象和公信力,也损害了社会的公正和法治。
因此,针对内黄县这种乱罚款乱收费的问题,有关部门应该及时采取措施,加强监管和整治,从根本上解决超限运输问题,提高货运效率和质量。在实践中,也需要秉持着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注重程序正义和公正合法,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完善制度和机制,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的秩序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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