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三千哥”直播PK喝酒不幸身亡 律师:需风险自担,很难追责
时间:2023-05-22 17:47 来源:潇湘晨报 责任编辑:沫朵
原标题:网红“三千哥”直播PK喝酒不幸身亡 律师:需风险自担,很难追责
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网红“三千哥”(本名:王某丰)直播PK喝白酒,饮酒过量去世,并在5月20日上午火化下葬。此消息一出引发了大量网友关注,据其好友透露称,当晚“三千哥”喝了至少4瓶白酒。
△网传“三千哥”最后一场PK直播 图源/网络截图
据上游新闻报道,“三千哥”的好友赵先生表示:“他应该是16号那天去世的,16号凌晨1点多钟PK结束后,到了下午1点钟的时候发现人已经没了。他就是打PK,前面我不知道喝了多少,但是后面的视频我看他喝了差不多4斤,先喝了3瓶没有吐,第4瓶又喝了……”
赵先生还称,“喝酒后他就是一个人,一直是这样,他身边留不住人的,边上有人会憋不住骂人。等到下午家人发现,人都已经去世了,连抢救的机会都没给。”
记者查询到,目前“三千哥”的大部分账号都已注销或被封禁。
有网友质疑与“三千哥”PK的主播和围观PK的网友是否应该担责,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 “三千哥”直播PK饮酒,属于自愿进行了一项对自己生命健康可能造成损害的活动,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损害结果需要风险自担。
对面的主播以及观看的粉丝如果没有起哄或刺激其过量饮酒的行为,是不用负担法律责任的。如果有人实施了起哄、刺激“三千哥”过量饮酒的行为,对其过量饮酒导致死亡存在一定过错,可能需要因此承担一定的责任。
付建还提到,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条文,在喝酒造成的损害中,同饮者的确可能承担责任,比较典型的有四种情形,一是强迫性劝酒、二是明知对方不能饮酒还劝其饮酒、三是未将酒醉者护送回家、四是酒后驾车未劝阻。因为喝酒行为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因此同饮者需要承担一定的义务,如果劝酒行为具有危害性或者没有尽到一定的注意义务,都可能会承担责任。另外,即使同饮者不具有过错,根据公平原则,也可能被要求承担一定的责任。“三千哥”是通过直播的方式在网上PK喝酒,这与一般朋友聚会喝酒的情形有所不同,让同饮者承担责任比较困难。
根据平台的《直播行为规范》可以看出,直播中喝酒属于三级(一般)违规行为,平台有权根据主播违规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断播、封禁等措施。可见直播喝酒本就违反平台规范,让平台承担责任也是比较困难的。平台不能实时监控每一场直播,因此在处理违规问题上存在一定的滞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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