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明节、中元节等传统节日,祭祀祖先、缅怀先人是我们中国人的传统习俗。祭拜时上香烧纸也是人们寄托哀思的一种方式。中元节,民间俗称“七月半”。这天临近,辽宁辽阳城管却没收商户售卖的冥纸冥币的行为引发网友热议。
据辽阳广播电视台报道,白塔城管与市场监管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义学街、曙光路、卫国路等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进行执法检查,对有经营焚烧类殡葬用品的商铺依法扣押相关物品,并当场进行登记和警告,坚决杜绝售卖冥纸、冥币行为。
相关部门执法检查。图/辽阳广播电视台
辽阳广播电视台表示,中元节将近,建议大家移风易俗、摒弃陋习。建议大家采取绿色、文明、高雅的方式,怀念先人、寄托哀思。也有网友表示这是对去世亲人的精神寄托,是种传统,如此执法是否有依据?
禁售冥纸冥币、城管扣押殡葬店冥币是否有法可依?
对此,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禁售冥币冥纸,但法律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地方政府规章。
因此,在不违反上位法的情况下,政府可以制定部门规章,但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的实际情况,以及人民群众的看法,保证规则的实施能够最大限度符合群众期待。
该地区没收冥币等丧葬用品的行政执法行为是否合法,首先取决于该行为是否具有法律依据,其次取决于行为主体是否具有执法资格。
首先,根据我国《殡葬管理条例》规定,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而何为“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该法并未解释说明。
许多地方在《殡葬管理条例》基础上,对殡葬活动的管理作出细化规定,如《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禁止制造、销售冥币、冥币、纸扎等封建迷信殡葬用品。”如果地方立法没有违背上位法律,则行之有效。
其次,在执法主体上,市场监管部门不能单独成为《殡葬管理条例》的执法主体,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应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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