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8时许,四川成都崇州市2岁女童在小区楼下遭一只罗威纳犬咬伤致肾挫裂伤,引发全网关注。记者发现,事件中所涉“罗威纳犬”在多个网店都有出售,价格在800元到2000元不等。有的店铺月销量超过100,甚至1000。
佛山伴侣动物保护协会的工作人员介绍,罗威纳是护卫犬,属于烈性犬,在佛山列为禁养犬种,不适合在城市作为宠物犬饲养。(据10月18日极目新闻)
网络视频截图
我国人口众多,历史悠久,地域辽阔,发展很不平衡,情况千差万别,赋予地方一定的立法权限,就是为了因地制宜,细化规定,让法律法规得到更好地贯彻落实,回应当地民众的切身诉求,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但是,“合法文明养犬”是一个相当普遍的社会问题,可以说全国没有哪个城市的居民,会不害怕被恶犬袭击,会不反感狗主违规养犬,横行霸道。如果禁养和管理犬只的规定差异过大,或者部分地方过于滞后,不但会让执法效果大打折扣,还可能直接被束之高阁,无法发挥作用,甚至可能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秩序。什么样的犬只该禁养,禁养应该在哪个区域内,应该有更科学、更合理、更与时俱进的统一方案,该禁养的犬就该统一禁养,禁养的犬只就不应该再在市场上随意流通,做好根源治理,才能杜绝后患。
社会环境是不断变化的,法律法规也不能凝滞不动,尤其是这种“清单式”的规定,不能说十几年前定好了,之后就一直墨守成规,时代不同,情况变了,与治安和民生息息相关的领域,更需要动态化和精准化的立法、执法。当然,光法规跟得上趟也并不足够,更重要的是要通过各种手段,动员更多力量,拿出更大的决心,去严格执行养犬管理制度,打击和惩治违规养犬的行为,保护好每一个居民的居住安全感,构建人宠和谐共处的社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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