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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骑车接电话撞死老人后崩溃大喊 声音充满了慌张和恐惧
时间:2023-12-19 14:41   来源:搜狐   责任编辑:沫朵
  原标题:男子骑车接电话撞死老人后崩溃大喊 声音充满了慌张和恐惧
 
  “谁让你打我电话的?”北京顺义,一男子骑着电动三轮车出门时,突然接到了朋友的电话。可万万没想到的是,男子因接电话分神,导致将一名老人撞倒在地上并造成死亡。事后男子指责朋友说“谁让你打我电话的,害我撞死人了!”目前男子已被起诉。

  一个烈日炎炎的午后,公路上只有车辆呼啸而过的声音,一辆装有货物的电动三轮车正行驶在道路上。
 
  就在这时,电话铃声如同炸雷一般响彻云霄,惊得电动三轮车驾驶员顿时失去专注力。他慌乱地拿起手机,紧张得连声音都颤抖起来。通话中,他被无边的忏悔和自责所淹没,口中不断念叨着"谁让你打我电话,害我撞到人!”的话语,语调急切又担忧。
 
  他是谁呢?他叫王某,此刻的他却因为一次疏忽,给自己带来无法挽回的灾难。那是怎样一回事儿呢?
 
  原来,事发当天王某照常驾驶着他的电动三轮车穿梭于城市之中。就在即将抵达目的地之时,电话铃声响了起来。王某心想应该是有急事找他,于是便立刻接听起电话来,丝毫没有留意到前方的路况。
 
  当他回过神来时,一位老人已经倒在地上。他看到自己的面前躺着一位老人后,她的脸上满是痛苦的表情,呼吸微弱。尤其令他自责和害怕的是,那位老人出现在他的眼前时,而他却对此竟然全无所知。
 
  他一个翻身跳下车子,瞪大了眼睛。他脑海里充斥着各种问题和猜测:怎么会这样?然后,他拿起电话,愤怒地说道:“谁让你打我电话!”他的声音充满了慌张和恐惧,悔恨已经涌入了他的眼眶。
 
  事后交警部门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王某的行为,进行立案侦查,检察院也依法对王某提出公诉。
 
  这一事件引发了网友们的广泛关注。有人表示同情和理解,认为男子可能是因为分心而导致的意外,但也有很多人对此表示愤怒和不满。他们认为男子骑车时接电话本身就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不仅危及自己的安全,也给其他行人带来了潜在的危险。
 
  事实上,骑车时接电话已经成为了一种普遍的现象。很多人认为只要注意安全就可以,但事实上这种行为是非常危险的。在骑车时,我们的注意力应该集中在路况和自身安全上,如果分心去接电话或者其他事情,就很容易发生意外。
 
  此外,这一事件也引发了人们对于交通安全的思考。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看到一些不文明的行为,比如闯红灯、逆行、超速等等。这些行为不仅危及自身安全,也给其他行人带来了潜在的危险。因此,我们应该时刻保持警惕,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总之,这一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应该时刻保持警惕,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同时,我们也应该呼吁更多的人关注交通安全问题,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1、无论是从情理上讲,还是从法律上讲,打电话的朋友都没有过错,错就错在王某自己违法接打电话。
 
  《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14条明确规定,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下列通行规定:(一)不得双手离把。不得有分散注意力、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上述法律规定讲得很清楚,驾驶电动车时驾驶员双手不得离耙,所以王某没有停车接打电话就违法了。
 
  上述《条例》第29条同时还规定,违反本条例第14条、第16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也就是说,如果王某想接电话,应当将车子停好后再接,要么就先不接。否则就是他本人主动违法,与打电话的人没有任何关系。毕竟对方也不知道王某当时方不方便接电话。即主动权在王某处。
 
  2、王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
 
  《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明确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交通肇事罪:(一)死亡一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前面已经说了,王某接打电话就是违法行为,所以他在这起事故中负主要或者以上的责任。因此,在造成老人死亡的情况下,王某就构成了交通肇事罪。
 
  刑法第133条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7年有期徒刑。
 
  也就是说,即便王某已经在现场第一时间报警求助,没有逃逸等情节,其也将付出3年以下的代价。
 
  3、王某还应当赔偿老人家属的经济损失。
 
  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简而言之,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同时还属于民事侵权行为,王某还应当赔偿家属死亡赔偿金等经济损失。在司法实务中,驾驶员能够赔偿并获得谅解的,且没有其他情节的,一般情况下,可以获得缓刑。
 
  最后,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希望各位网友们务必要引以为戒。即驾车出行时务必要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真正做到安全出行、守法出行,切勿因有侥幸心理而造成严重的后果,否则必定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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