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7日,武汉市一女子乱扔烟头致江滩芦苇荡起火,女子在现场灭火未果的情况下准备离开,被赶来的民警拦住。昨日,武汉消防通报:女子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0日。
3月7日下午4时15分许,武汉市江岸区汉口江滩朱家河入口处附近的芦苇荡突发起火。武汉市消防救援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迅速调集岔马路、武湖、汉口北、百步亭、三金潭消防救援站出动13辆消防车、82名消防员赶赴现场处置。当晚9时23分,现场明火被扑灭。此次事故过火面积约2000平方米,无人员伤亡。
经调查,2024年3月7日下午3时50分许,女子吴某某到江岸区汉口江滩朱家河入口处游玩。期间,她坐在离岸边大约20米的干草堆休息时,将带着火星的烟头扔进干草堆,干草堆迅速起火,现场明火顺着风势迅速扩大。吴某某在现场灭火未果的情况下准备离开,被赶来的民警拦住,并被带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武汉消防通报,吴某某的行为构成过失引起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武汉市公安局水上分局依法对其行政拘留10日。
武汉消防提醒:进入春季,气温逐渐回升,市民在户外游玩时,要养成良好的消防安全习惯。进入林区时,不携带火种,不随处吸烟、乱扔烟头。户外烧烤、野炊后,要及时熄灭火源,避免留下火星;祭祀用火应尽量在指定地点进行,同时要注意远离草木或事先清除周围的杂草,反复确认无危险后才能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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