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川北在线
微信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
居民家中储存10吨53度白酒被罚 冤吗?
时间:2024-04-25 19:22   来源:红星新闻   责任编辑:沫朵
  原标题:居民家中储存10吨53度白酒被罚 冤吗?
 
  4月25日,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官方微信发布消息,古蔺县某乡镇刘某因在自家住宅一楼门市储存约10吨高度白酒,被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古蔺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消防法规定,给予刘某罚款2.3万元的行政处罚。

  ▲刘某家存放的高度白酒

  泸州消防称,近日,古蔺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时,发现在古蔺县某乡镇刘某在自家住宅一楼门市内摆放了49个陶坛罐,储存约10吨53度白酒,周围还堆放大量可燃物;二楼为刘某及家人居住房屋,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后果不堪设想,将严重危及周边方圆几十米的住户房屋、生命财产安全。

  ▲刘某家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之规定,38度及以上的白酒在火灾危险性分类中被归为甲类物品,而甲类物品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消防部门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第6.2条“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人员密集、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与人员密集、居住场所的防火间距小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值的75%”之规定,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进行检测

  针对刘某在住宅区储存大量高度白酒的行为,古蔺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召开集体议案,下发《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刘某立即组织整改。

  据介绍,刘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最终,古蔺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刘某罚款2.3万元的行政处罚。

   投稿邮箱:chuanbeiol@163.com   详情请访问川北在线:http://www.guangyuanol.cn/

川北在线-川北全搜索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注明"来源:XXX(非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②本站所载之信息仅为网民提供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其真实性由作者或稿源方负责,本站信息接受广大网民的监督、投诉、批评。
③本站转载纯粹出于为网民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站不原创、不存储视频,所有视频均分享自其他视频分享网站,如涉及到您的版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站将及时进行删除处理。



合作媒体
金宠物 绿植迷 女邦网 IT人
法律顾问:ITLAW-庄毅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