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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租房惊魂:一年后发现“凶宅” 要求退租就是封建迷信吗?
时间:2024-08-12 21:33   来源:极目新闻   责任编辑:沫朵
  原标题:女孩租房惊魂:一年后发现“凶宅” 要求退租就是封建迷信吗? 

  8月8日,吉林通化一位20岁女租客发视频称,租房租到“凶宅”,入住快一年,才从别人口中得知以前发生过凶杀案。

  女租客表示,房东对此刻意隐瞒,被揭穿后还强辩“谁家房子没死过人?”据知情律师透露,女孩已经预交了房租,现在应该已经退租,但据她所言,房东仍有3000多元租金未退,她正考虑起诉房东。 

  女租客所发的房屋视频截图
 
  据报道,该女租客表述,她所租住的这套住房曾经发生过凶杀案,房东此前一直隐瞒了此事,没有告知真实情况,哪怕她之后去询问,房东也并不承认,直到她报警之后才承认。她坦言:“如果房东提前告诉我,我也不会租,我一个20多岁的小姑娘自己住,知道事情后害怕,情绪不好。”
 
  女孩将此事发到短视频平台,引发了网友热议,跟帖评论达到8000多条,有人能理解她的想法,觉得独自住在“凶宅”确实很瘆人;但也有人认为这只是封建迷信的想法,人都会走到生命的尽头,房东所说的“谁家房子没死过人”也有其道理。客观而言,“凶宅”会不会对人产生不良影响,的确是见仁见智,每个人想法都不同,但是房东未能如实告知房屋情况,本身就是对租房者合法权益的侵犯,女孩要求退租也是合情合理,并非没事找事,更不能简单被指责为“迷信”。
 
  所谓“凶宅”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界定,但是在民间的确存在一种普遍的定义和忌讳。一般而言,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的房屋会被视为“凶宅”,而近年来关于买卖、租赁“凶宅”的法律纠纷中,法院也多是如此认定。不可否认,认为“凶宅”不吉利,避之唯恐不及,确实是有些“唯心”,但是这种心态源自民间传统文化,源自人们对死亡的敬畏,与封建迷信有明显的区别。对于中国人来说,房屋不仅仅是一个可供居住的空间,更是守护归属感和安全感的载体。如果房子内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尤其是比较悲惨的事件,人会觉得慌张不安,内心不适,都是很真实的心理感受。所以,出租房屋时,这类容易影响居住体验的因素,房东应该提前告知,不应该刻意隐瞒。
 
  房东不主动告知这一信息,可能是担心会影响房屋的出租率或租金水平,这是一种本能的“利己”心态,但事实上,这种隐瞒行为侵犯了租客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据民法典规定,合同当事人应遵循诚信原则,并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等义务。在房屋交易中,买方有权了解房屋的实际情况,包括是否曾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等可能影响房屋价值或使用的重要因素。当房东选择隐瞒关键信息,甚至在被揭穿后还以“谁家房子没死过人?”这样的言辞强词夺理时,其行为已经远远超出了合理范畴,触及了道德和法律的底线。
 
  在一切商业活动乃至社会交往中,诚信是最基本的道德规范。在房屋租赁市场中,房东与租客之间的交易,本就应建立在相互信任与尊重的基础上。租房子是一个人安居一地的第一步,良好的租赁体验也会让双方关系变得更加融洽和谐,租房者也会对城市留下更好的印象。房东的坦诚相待,不仅是对租客负责,也是对自身信誉的维护。相反,刻意隐瞒、强词夺理只会加剧双方的不信任,甚至引发法律纠纷,最终损害的是整个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也会让城市显得缺了些人情味。
 
  所以,“凶宅”之争本不该有。所有房东在出租房屋时,都应该秉持诚信原则,如实告知房屋的真实情况,也建议租房者在签订租赁合同前,主动了解房屋的相关信息,必要时可要求房东提供书面证明或咨询专业人士,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只有双方坦诚相待,交易才能愉快长久,也能规避不必要的麻烦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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