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小学生俩月花15000元在文具店集卡 文具店老板以家长监管不力为由只退800元
9月7日,社交媒体上一条视频引发热议。浙江省金华市的邵先生表示,上小学的孩子将存钱罐里的钱都拿去集游戏卡,2个月在文具店花了1.5万元。
“存钱罐里总共加起来接近2万元,保守估计小孩集游戏卡花了1.5万。”邵先生称,小孩在文具店购买的游戏卡10元1包,每包里有5张游戏卡,但只有2至3张能用,其余的只能当做废卡扔掉,“文具店老板说我们监管不力,只肯退800元”。
新湖南记者注意到,邵先生孩子购买的游戏卡是动漫主题“小马宝莉”。该卡以“抽盲盒”的随机模式销售,按照价位分为10元的辉月包、5元的彩虹包、2元的趣影包共3种。
卡牌根据稀有程度会标注N、R、SR、SSR、SC等级别,稀有卡是集卡圈里的硬通货、炫耀资本,部分集卡者为了得到稀有卡牌甚至整盒整盒地购买。二手交易平台闲鱼上,一张“小马宝莉PR015拍立得、CCG评级”藏卡售价为6999元。
二手交易平台闲鱼上,一张“小马宝莉PR015拍立得、CCG评级”藏卡售价为6999元。图源:闲鱼平台
“我自己都原谅不了,教育太差了。”邵先生表示,小孩已认识到错误,找文具店老板退钱不是目的,只想教育小孩让他意识到错误。
孩子年龄小、自控力差、容易盲目消费,他们拆卡、集卡产生的大额消费能否追回?
湖南省消保委第二届律师团律师、湖南中奕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易永锋律师介绍,去年6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的《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试行)》明确“盲盒经营者不得向未满8周岁未成年人销售盲盒。向8周岁及以上未成年人销售盲盒商品,应当依法确认已取得相关监护人的同意”,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尽管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易永锋认为,如果小孩的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该集卡的消费行为,那么小孩花费15000元的消费行为属于部分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也就是说,小孩只能对于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消费行为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所以该小卖部老板只退800元的理由不能成立,“建议小孩的家长,可以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小孩的消费行为部分无效,要求小卖部退还至少6成至7成的集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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