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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贩子余华英被判处死刑
时间:2024-10-25 20:59   来源:今日头条   责任编辑:晓锋
  原标题:人贩子余华英被判处死刑
 
  正义的法槌终于重重落下。今天上午,备受关注的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迎来重审一审宣判,贵阳中院再次认定余华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判决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从法院查明的情况看,余华英可谓咎由自取、罪有应得。为谋取非法利益,自1993年至2003年期间,其伙同龚某某(已故)、王某某(另案处理),在贵州、云南、重庆等地流窜作案,拐卖儿童足有17人之多。其中,被拐卖的第一个孩子还是她的亲生骨肉,简直丧尽天良、泯灭人性。还有一个细节值得注意。在上次庭审中,庭上提到受害者身世,以及其他家庭寻亲艰辛之处,余华英没有任何痛苦表现,没有任何感情。“在余华英眼中,这些被拐孩子就是她‘行走的人民币’。”作为让至亲骨肉痛苦分离的罪魁祸首,一个手上沾满罪恶的人贩子,竟能毫无怜悯、毫无悔意,刷新公众对人性之恶、人性之丑认知。
 
  这些只是余华英拐卖儿童犯罪的冰山一角,媒体报道的细节更令人动容。第一个站出来控告余华英的受害者杨妞花,5岁时即被余华英从贵州拐卖到千里之外的河北,直到31岁,她才找到了回家的方向。可命运却给了她又一次沉重打击,父母已经离世,一家四口再也无法重聚。被拐的孩子从此“独在异乡为异客”,受害家庭从此命运改写、陷入无尽苦难与绝望。
 
  人贩子拐卖儿童,是对当事人和家庭的严重摧残,也给无辜者带来难以愈合的伤痛,罪恶滔天、罄竹难书,必须得到严惩。
 
  法治社会不容人间丑恶。这份正义铿锵、用掷地有声的判决书,呼应了社会对人贩子“零容忍”的期许,更是对公平正义的有力维护、对世道人心的有效抚慰。这样的顶格裁决也无疑给社会传达了一个清晰信号:对于拐卖儿童这样的人间大恶,人民法院绝不姑息,绝不手软!
 
  目前,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此案最终结局如何,有待后续司法流程确定。对此,我们不妨继续保持关注,也期待通过对这一案件的审理,真正推动实现“天下无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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