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300元的遥控器维修费1776元
这和明抢有什么区别?近日,一老人家中的电视遥控器坏了,便从二手维修平台,下单了一个上门维修服务,万万没想到,价值300元的遥控器,维修价格却高达1776元,老人的女儿曝光到网上以后,平台退费1376元。
孟女士的母亲一个人居住。当天,母亲发现家里索尼电视机的遥控器失灵以后,想着维修维修还能用,就通过某二手维修平台,下单了一个上门维修服务。
不一会,工程师上门维修,对方拆开遥控器的面板以后,经过一顿操作,遥控器恢复如初,能够正常使用。
但对于这个价格,却将孟母吓了一跳,总共1776元。她迫不得已支付以后,将此事告诉了女儿孟女士。
“遥控器的价格才300元,怎么维修费就花费1776元。”孟女士称,她当时的一定反应就是母亲被骗了,因为这个价格都够买几个新的了。
孟女士被气的不轻,她将此事反映到了平台,并在网络上进行了曝光。
平台方面称,由于工程师不接电话且不提交证据,所以已经退赔给孟女士母亲1376元。
但对于这个结果,仍然引发了巨大的争议,毕竟纵使是400元钱,也超出了遥控器本身的价格。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该二手平台,就被几度曝光出天价维修款的事,仅仅是今年,就发生了两起。
比如有消费者反映,家里的厨房管道漏水,被收了9000多元的维修费;也有网友称,家里的空调坏了,被收了4000多元的维修费。
无一例外,这些维修费用,都已经超出了商品本身的价格,明显不合理。
有网友就直言,这和明抢有什么区别?也有网友称,这平台可真是打得一手好牌,先是天价收费,等待曝光了,就退回一部分,反正是不亏本。
确实,作为国内数一数二的二手维修平台,却发生这样的事,令人不可思议。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此事应该如何评价?
首先,孟母从二手平台下单上门家电维修服务,系正常的消费行为,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第9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第10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也就是说,基于上述权益,二手平台在为孟母提供维修服务前,应当明确告知价格,然后再由消费者自己决定是否维修,而不是直接先维修、后收款。
毫无疑问,平台的这种行为,已经侵犯了孟母作为消费者享有的三大权益,她完全可以以合同明显显失公平、存在重大误解为由拒绝支付维修款项。
其次,价格法第1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就本案而言,买一个全新的遥控器不过300元,可维修价格却高达1000多元,这是典型的违反法律规定牟取暴利。
依据价格法第40条规定,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简而言之就是,可以最多对商家处以1776X5倍,即8880元以下的罚款。
最后,一次不诚信的交易,或许能为商家带来短暂的利益,但时间久了,终究是作茧自缚的行为,任何时候,唯有诚信经营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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