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很离谱!女子高速倒车+超速 求民警留1分
时间:2024-11-14 19:48 来源:今日头条 责任编辑:沫朵
原标题:就很离谱!女子高速倒车+超速 求民警留1分
近日,江西泉南高速一服务区附近,一辆轿车疑似错过出口,在高速上倒车数百米。民警通过视频巡查发现该情况后,立即前往服务区拦截。
民警找到司机刘某后,她辩解称是看到后方没车才倒的。此时,民警发现她竟穿着高跟鞋在驾车,还存在超速的情况。
面对民警的处罚,刘某竟然还提出了要求,希望民警给她“留一分”,民警回应称,她的数项违法行为“一本都不够扣”。最终,民警依法对刘某的多项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的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至第十二条规定: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一次记12分;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一次记9分;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到20%,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一次记6分;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一次记6分;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一次记3分;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未达到20%的,一次记1分。
投稿邮箱:chuanbeiol@163.com 详情请访问川北在线:http://www.guangyuano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