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读者陈先生(化姓)向记者反映,他在肇庆德庆县殡仪馆办理丧事时,拿到的骨灰瓮竟是炖汤盅。
11月26日,德庆县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馆内的骨灰瓮均通过殡葬用品正规渠道统一采购,免费提供给市民使用。接到记者反映的事项后,馆内剩余的同款式“骨灰瓮”已全部废弃不用,之后将继续整改。
在殡仪馆拿到的骨灰瓮竟是炖盅?
陈先生向极目新闻反映,他是广东肇庆德庆县人,今年6月,他的妻子在医院建议下做了引产。医院告知,国家规定到了一定月龄的引产胎儿都要送到殡仪馆处理。陈先生和妻子商量之后,强忍悲痛,将胎儿送到德庆县殡仪馆办丧事。
在胎儿火化的同时,陈先生来到馆内的殡仪用品陈设展示处挑骨灰瓮。“考虑到和普通逝者不一样,孩子很小,我说要一个小的骨灰瓮,工作人员就到库房里拿了一个小的出来。当时没有心情去挑选,就直接拿走,之后装殓了。这个骨灰瓮单独是不收费的,但在殡仪馆办丧事流程整个下来收费2000余元。”陈先生说。
陈先生拿到的骨灰瓮(受访者供图)
回到家后,因为心情难以平复,陈先生和家人迟迟没有给这个还未出生的孩子办葬礼,骨灰瓮一直存放在家。不久后陈先生到医院办事,意外发现医院内给病人炖营养品的炖盅,和放在他家里的骨灰瓮很像。他十分震惊,拍了照片回家对比,结果不仅发现两者确实外观相同,家里的骨灰瓮上还贴着“家某福炖盅”标签,这让他心里十分不能接受。
陈先生在医院无意看到的炖汤盅(受访者供图)
陈先生向记者表示,自己反映该情况,不是为了赔偿,更想要的是说法。他也想了解清楚他的遭遇是否是个例,如果不是,希望殡仪馆方面作出改进。
民政局:已弃用同款“骨灰瓮”
记者在购物软件上搜索发现,确有该款“家某福炖盅”在售,其厂家为广州一家家居科技公司,在批发软件上登记的主营行业为茶具套装、其他杯子,碟、碗、汤锅等,未涉及殡葬用品。此外,记者也未 在网络上搜索到“家某福骨灰瓮”的相关商品信息,或与该炖盅款式完全相同的骨灰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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