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刘潇虎提出的关于收取择校费的原因,市教育局回复称,因为择校生出于自身要求选择非教育部门指定的学校就读,增加了就读学校的负担,所以通过收取择校费可适当弥补培养成本,“深圳市每年收取的高中阶段学生择校费全额返拨给学校用于补充公用经费。”
不过,在刘潇虎提出的另一份公开申请中,市教育局回复称深圳每年对公办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学校的教育经费拨款都是根据在校生人数拨付,义务教育免费中央补助金按义务教育阶段免费人数拨付,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中央奖励资金按义务教育在校生中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子女数拨付。
对此,刘潇虎表示,既然是根据在校人数,那就包括非深户籍学生,因此教育拨款中已经涵盖了择校生的培养成本,“怎么会增加就读学校负担呢?不能人为地制造出择校生然后收费,却把责任推给择校生。”
择校费无法公开明细
将继续申请列出非深户籍学生择校费金额
针对刘潇虎公开择校费收支明细的申请,市教育局提供了深圳缴纳择校费的学生人数及总额。市教育局回复称,自2007年—2011年,深圳市高中阶段在校生分别为113622、125534、138586、152498、160373人;其中,非深户籍学生数分别为31906、37068、46645、55543、65438人,缴纳择校费学生数分别为3848、4936、4527、3560、3766人。
该数据显示,近5年来高中阶段缴纳择校费的人数占在校学生人数的比例平均为3%,近两年则有下降趋势,2010年和2011年年均为2.3%。
回复还表示,2007年—2011年,深圳市实际收取的高中阶段择校费总额分别为3800万元、4900万元、4500万元、3600万元、3800万元,年均4120万元。择校费严格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但由于深圳每年收取的择校费全部上交财政专户,再全额返拨给学校用于补充公用经费,且收入按照来源分类,支出与财政拨款、教育收费资金合并安排用于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所以无法提供择校费的支出明细,目前只能公布择校费总额。
刘潇虎表示,之前以为择校费仅针对非深户学生收取,所以没有考虑到深圳户籍学生择校费的缴纳情况,“虽然市教育局表示无法公开收支明细,但下一步,我准备继续申请深圳户籍学生和非深户籍学生分别缴纳择校费的总额,弥补无法列出支出明细的不足。”
实际收费不到培养成本一半
择校费占教育经费比例不到1%,建议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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