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 工资标准是提高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重要手段。据悉,我国《 工资规定》明确,各地区的 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要调整一次。而国务院6月11日发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也提出,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稳步提高 工资标准, 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
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12月18日在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上表示, 2012年我国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有序进行,年内有23个省份上调了 工资标准。从2008年到2012年的5年间,全国 工资标准年均增幅12.6%。
对于2013年的工作,尹蔚民提出,一要完善企业工资制度。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加快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探索发布重点行业工资指导线。同时,积极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推动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探索建立 工资标准评估机制,稳慎调整 工资标准。(中新网财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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