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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工资标准要涨了 涨多少你来提!
时间:2018-03-13 23:15   来源:四川政府网   责任编辑:毛青青
   原标题:四川 工资标准要涨了 涨多少你来提!

    记者从省人社厅官网获悉,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企业职工工资状况、物价变动等情况,依据国家、省有关 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的政策规定,经测算和综合平衡,拟定了今年我省 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方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了!

  建议调整

  01

  拟将我省月 工资标准由原来的1260元/月、1380元/月、1500元/月,分别调整为1550元/月、1650元/月、1750元/月,年平均上调幅度为6.1%。

  02

  拟将我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时 工资标准由原来的13.2元/小时、14.4元/小时、15.7元/小时,分别调整为16.3元/小时、17.4元/小时、18.5元/小时,年平均上调幅度为6.5%。

  此外,在企业工资指导线方面,2018年拟将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确定为7%,上线(预警线)为11%,下线为3%。

  拟定调整的标准你觉得是否合理?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在3月30日前反馈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

  反馈渠道

  联系人: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孙成魁

  电话(传真):028-86118369

  地址:成都市陕西街54号

  邮箱:ldgz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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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说明

  1、根据规定, 工资标准每两至三年至少调整一次。经过开展全省 工资标准评估,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讨论决定,2016年、2017年暂不调整 工资标准。由于到2018年7月1日已满三年,按规定我省 工资标准应当在2018年7月1日前进行调整。

  2、 工资标准包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 工资不包括下列各项:

  ●加班加点工资;

  ●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

  ●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

  即使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食宿,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也不能低于当地 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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