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将对道路上的各种车辆进行严加审核(2)
时间:2013-06-30 08:36 来源:华西都市报 责任编辑:
此外,从7月1日起,社会车辆在道路上行驶,也要遵守避让校车的各种规定,校车路边上下学生时,后方车辆也应停车避让,不得随意超车。黄标车
成都入国Ⅴ时代柴油车不达国Ⅳ禁上牌
从7月1日起,成都市环保局、市交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成都市实施国家机动车排气污染物阶段性排放标准的通告》将开始实施。
届时,成都重型气体燃料汽车成为成都实施国Ⅴ标准的第一种类型的汽车。
《通告》称,自2013年7月1日起,凡不满足国Ⅳ排放标准要求的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柴油汽车)和重型点燃式发动机汽车(重型汽油汽车)、不满足国Ⅴ排放标准要求的重型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汽车(重型气体燃料汽车)不得销售和注册登记。
对不符合《通告》规定排放标准,未列入环保公告的汽车,交管部门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外地转入成都地区的汽车,参照成都新车注册登记的有关规定执行。
提醒:7月起违规车禁售,今日最后登记机会
对于已经上牌但不符合《通告》规定的车辆,成都市环保部门回应,会按照“新车新标准、老车老标准”的管理原则,已上牌车辆不受影响。
同时,机动车销售企业应于7月1日起停止销售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车辆。
“我才买的新车,不符合7月1日执行的新标准,怎么办?”市民章先生提出疑问。为方便这部分车辆登记上户,除工作日正常服务外,本周末,成都车管所(位于犀浦)和北新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位于新都)还将推出周末延时服务,受理机动车登记注册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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