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四川公安消防总队获悉,四川消防部队紧密结合“4.20”芦山地震灾区消防安全实际,全面发动警力,规范消防安全标准,全力确保灾区过渡安置点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结合四川省地方标准制定《灾区过渡安置点防火规范》,明确灾区过渡安置点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12类场所排查整治标准,将隐患巡查、用火用电、宣传教育培训等内容作为安置点自查自纠工作重点,并明确检查频次、排查标准、负责人员等具体要求,同时在安置点社区宣传栏、便民公告栏和活动广场广泛张贴发放,真正让《规范》深入人心。
组织指导,全面自查自纠。安置点防火干部组织签订《安置点消防安全自查自纠 书》,严格对照《规范》标准,全面指导安置点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并将情况同步抄送到公安消防部门;以7顶帐篷为单元划分“小网格”,建立“七户联防”机制,确定1名网格长和3名志愿消防员,对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实名制”督导抽查,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目前,灾区 138个集中安置点已全部向当地消防部门和派出所呈报了自查自纠报告,共发现火灾隐患825处,整改813处。
预防在先,强化宣传培训。在集中安置点开展“体验生命通道,你我都有必要”主题活动,通过发布微博、微信,协调信通部门向灾区手机用户发送温馨提提示信息100余万条,积极发动街道办、乡镇、派出所、居委会、村委会以及消防志愿者力量,广泛开展消防常识培训、防火巡查和逃生演练。
截至目前,四川消防共在灾区悬挂消防宣传标语和提示牌9349个,发放消防知识宣传单105347份,开展消防培训和演练1054次,全面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宣传氛围。(孙淳耀 记者 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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