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省委副书记魏宏与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举行工作座谈
时间:2013-08-02 10:20 来源:四川日报 责任编辑:
国土资源部日前印发《关于实行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特殊支持政策措施的通知》,明确7大类,18项特殊政策措施。8月1日,省委副书记、省长魏宏在北京与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举行工作座谈,双方就进一步实施好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土地利用和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高效有序推进芦山地震和“7·9”特大洪灾灾后恢复重建,以及地质灾害防治、深化省部合作等内容深入交换意见。
国土资源部出台的支持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特殊政策措施主要包括,支持恢复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开展地震灾区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支持适时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证灾后重建用地计划指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全面保障灾后重建用地需求;支持建立用地审批快速通道,及时提供灾后重建用地,灾后重建项目采取边补边占方式落实占补平衡;加大灾后重建土地整治专项资金支持力度等。
魏宏代表省委、省政府,代表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感谢国土资源部长期以来对四川经济社会发展给予的大力支持,特别是“4·20”芦山强烈地震发生后,国土资源部及时出台政策措施,对我省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给予的特殊支持。魏宏介绍了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进展和近期抗击特大洪灾,防范地质灾害有关情况,希望国土资源部在已出台特殊政策措施基础上,继续在洪灾恢复重建用地、灾毁耕地复垦、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给予我省大力支持。
姜大明对四川国土系统今年以来开展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希望继续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姜大明表示,国土资源部将进一步加大对四川的支持力度。支持四川实施好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土地利用和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支持四川将地质灾害防治作为“生命工程”,部省共同编制四川省2013~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支持四川“7·9”特大洪灾灾后恢复重建,对重建项目用地,参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差别化管理办法》中的自然灾害灾后重建用地有关规定办理,支持灾毁耕地复垦;支持四川开展国土资源管理探索创新,制定具体方案,按程序报批后开展。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世元、胡存智,国土资源部总工程师钟自然等参加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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