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武胜法院退休老院长多次协调做工作 返还原物案顺利执结效果好
时间:2013-08-12 11:57 来源:本站原创 责任编辑:毛青青
“感谢法院的同志尽心尽力把我们的案件圆满地执行完毕,祖产终于回到了我们的手里,谢谢您们!你们是真正的好法官!”申请执行人邓某激动的向武胜法院执行干警道谢。
本案三名申请执行人的曾祖父原有一幢住房在沿口镇下河街老鸡市,因多年无人居住,被县房管所列为政府代管房屋进行拆除。其间,县房管所将此房屋残值以900元的价格卖予两名被执行人,并注明只能将房屋拆除,不能重建或维修成住房居住。然而两名被执行人购买此房屋残值后,不但没有按约对房屋进行拆除,反而将此房屋以3万元的价格卖予此房屋现实际居住人李某。经当事人多次诉讼后,本院判决两名被执行人返还占有的房屋,三名申请执行人于今年三月向武胜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两名被执行人均已80多岁高龄,而此房屋现实际居住人并不是两名被执行人,而是年近80岁的买房人李某,案情陷入僵局暂时无法强制执行。
多方了解后,执行干警诚挚邀请法院退休老院长陈德贵进行协调,对现房屋的实际居住人进行说理、讲法等多方面进行劝导,并协助其另行起诉被执行人等。多次协调后,李某最终自愿搬出房屋,将腾空后的房屋交给法院,并由法院将房屋交还给了三名申请执行人,本案圆满执结。(詹金波 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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