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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授予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2012年度环境优美示范城镇乡村称号的决定
时间:2013-08-27 11:44   来源:四川日报   责任编辑:
    2012年,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决策和省委、省政府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提高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质量的工作部署,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相关规定和《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确定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建设目标,扎实推进示范工程建设,积极争创环境优美示范城镇乡村,全省城乡容貌显著改观,环境管理更加有序,设施建设明显加快,城镇品位不断提升,居民素质逐步提高,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2012年度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涌现出一批成效显著的先进典型。为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内江市等4个城市“2012年度环境优美示范城市”称号;授予成都市温江区等22个县城“2012年度环境优美示范县城”称号;授予彭州市白鹿镇等100个乡(镇)“2012年度环境优美示范乡(镇)”称号;授予成都市龙泉驿区西河镇滨西社区等 1000个村庄 (社区)“2012年度环境优美示范村庄(社区)”称号。

    希望获得称号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坚持依法治理、持续治理和常态管理,着力实施环境质量、园林绿化、城乡容貌、环境设施、文明素质“五大提升工程”,努力开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新局面,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奋力推进我省“两个跨越”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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