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森林公安机关警车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时间:2013-11-22 20:27 来源:林业厅 责任编辑:毛青青
今年,四川省各级林业部门按照省林业厅的安排部署,对四川省森林公安机关警用车辆存在的违规问题开展的专项治理取得了明显实效,警车违规问题得到有效整改,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
在这次专项治理活动中,省林业厅针对因历史原因造成警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细化措施、狠抓落实。治理中首先是落实责任,明确了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为这次专项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森林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为具体责任人。省林业厅及各级林业部门领导亲自挂帅认真组织,绝大多数林业局领导率先垂范先将自己仍在使用的警车移交给森林公安机关管理,并要求各级森林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同志严格按照警车管理规定组织实施,同时要求继续与驾车民警签订责任书,切实做到警车警管、警开、警用。二是建章立制。专项治理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坚持边查边改、边改边建,制定完善了切实可行的制度规定,建立健全了经常性的监督检查、通报评比制度,推进警车管理使用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三是加强专项督察。为确保专项治理不走过场,省森林公安局组织了6批次专项督察组,对四川省森林公安机关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开展了督导检查,及时纠正了存在的问题。由于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措施有力,专项治理取得了以下成效:一是彻底摸清了四川省森林公安警用车辆底数。对四川省现有警车的来源渠道、所有权关系、牌证申领时间、使用状况都进行登记造册,并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了台账和一车一档的管理方式,做到了手续完善,台账清晰,并有专人管理。二是纠正了存在的违规管理问题。其中:非森林公安机关管理的警车过户和移交给森林公安机关管理的52辆,警牌转为民牌的18辆,办理报废22辆,大部分市(州)实现了警车全部由森林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三是民警自觉遵章守纪的意识有了明显提高,非紧急公务开特权车、违章停车、超速行车、闯红灯等不良行为得到了纠正,驾驶警车带“三证”、规范着装已经成为自觉行为,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意识已深入人心。目前,四川省基本杜绝使用警车从事非警务活动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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